房屋结构鉴定 中冶

    房屋结构鉴定 中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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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建筑研究总院(上海)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某地级市税务局大楼,为了解该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为房屋后续使用或加固加强处理提供理论依据,我公司经对该建筑混凝土强度、钢筋配置、截面尺寸、平面布置、建筑物整体倾斜、建筑物裂缝情况、建筑物使用荷载情况、建筑物围护结构质量情况、建筑物地基基础稳定性情况等等进行全面的鉴定,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对建筑物结构安全性进行评级,认为该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安全性评定为Bsu级,即基本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根据危房鉴定标准认定,危房可以分为不同等级。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危房鉴定标准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二、另外其他外在原因/因素也有可能造成房屋结构损伤;从而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
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为了满足使用要求,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原有受力状态。
(2)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给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带来隐患。
(3)随意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影响结构耐久性。
(4)未经设计和安全审定,擅自在建筑物上设置大型广告牌等。
3、周围环境影响
(1)在原有房屋周边新建建筑,由于附加应力影响,可能使原有房屋损坏。
(2)在原有房屋周边开挖基坑,边坡处理不当,造成原有房屋基础滑移。
(3)周边施工降水,使房屋地基土质发生变化,造成房屋损坏。
(4)房屋地基受水浸泡,导致基础不均匀沉降,使上部结构损坏。
(5)大型机械作业产生的震动也可能会对房屋造成影响。
碳纤维片材可采用下列方式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加固:
碳纤维片材应根据构件达到极限状态时的应变,按线弹性应力应变关系确定其相应的应力。
2. 采用封闭式粘贴、U形粘贴或侧面粘贴对梁、柱构件进行受剪加固,纤维方向宜与构件轴向垂直。
当房屋结构加固需要采用粘贴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时,应通过配套粘结材料将碳纤维片材粘贴于构件表面,使碳纤维片材承受拉力,并与混凝土变形协调,共同受力。
采用粘贴碳纤维片材进行结构加固时,宜卸除作用在结构上的活荷载。如不能在完全卸载条件下进行加固,应考虑二次受力的影响。
4. 当有可靠依据时,碳纤维片材也可用于其它形式和其它受力状况的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加固。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
危房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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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是021-51870573, 主要经营中冶建筑研究总院(上海)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屋结构安全、房屋、幕墙、房屋结构设计、玻璃幕墙、幕墙四性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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